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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用厨房设计规范:

日期: 2022-06-11 14:42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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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0. 1 为使商业厨房建筑设计符合安全、 适用、 卫生、 经济及厨房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,

制定本规范。

1. 0. 2 商用厨房建筑可按其使用性质划分为餐馆酒店厨房、 快餐饮品厨房、 食堂厨房、 医

院厨房、 远程中央厨房。

1. 0. 3 商用厨房建筑可按其服务人数划分为特大型、 大型、 中型和小型, 并应符合表 1. 0. 4

的规定。

1. 0. 4 商用厨房规模

建筑规模 服务人数

特大型 就餐座位>1000 人或单个用餐时段供餐>5000

大型 250 <就餐座位≤1000 人或 1000 <单个用餐时段供餐≤5000

中型 75 <就餐座位≤250 人或 100 <单个用餐时段供餐≤1000

小型 就餐座位≤75 人或单个用餐时段供餐≤100

注: 餐馆酒店厨房、 快餐饮品厨房一般以就餐座位指标来确定规模, 食堂厨房、 医院厨房、 远程中央厨

房一般以单个用餐时段供餐指标来确定规模。

1. 0. 4 商业厨房与饮食建筑公共区域、 用餐区域的面积配比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《饮

食建筑设计标准》 JGJ64 的规定。

1. 0. 5 商用厨房建筑设计应根据商用厨房建筑的性质、 特点和发展趋势, 与厨房工艺设计

相结合, 并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。

1. 0. 6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、 改建和扩建的中型、 大型和特大型商用厨房建筑的设计, 不适

用于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商用厨房, 不适用于火车、 轮船等移动厨房。

1. 0. 7 商用厨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, 尚应符合国家、 本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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